標準是每名士兵每月可領兩石到兩石半的糧食。當然,這些糧食是包括了給隨軍家屬的。
王霄軍中的軍士幾乎都沒有家屬,也就是意味著白拿。這可是一大筆收入。
這里說的隨軍家屬是指妻子兒女,不包括父母兄弟等人。
衣服則是在春冬兩季發(fā)放,標準是布帛絹六匹,綿十二兩。此外還有隨衣錢3000文。
實際操作上,因為各級軍將層層伸手,真正能夠落到軍士手中的就連一半都不到。
像是地位最為低下的廂軍,甚至一年到頭都是衣衫襤褸,全家都吃不上飯。
禁軍稍好一些,可也好不到哪里去。
這種待遇之下,想要讓這些人在國難的時候去為那些平日里欺壓打罵,侮辱奴役他們的大老爺們拋頭顱,灑熱血的。那真的是想多了。
這也是為什么當金兵南下的時候,號稱八十萬的禁軍沒了蹤跡的原因所在。
他們寧愿拉著趙宋一起下地獄,也不愿意為趙宋賣命。
還是和之前一樣,王霄可以自己不吃空餉,也能壓制住麾下將領去伸手。從而保證六千正兵的待遇。
可那些隨軍民夫的錢糧衣服什么的,都是要他自己去掏腰包養(yǎng)活。
想辦法搞錢糧,就成了王霄的頭等大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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