義熙元年404年楊思平任梁州刺史,至今已是第七個年頭。身為一州刺史,楊思平大權在握,殺伐由心。與大哥楊廣、二哥楊佺期相比,楊思平不喜讀書,自幼隨父兄在軍營中廝混,性格強獷粗暴。
主政梁州后,楊思平貪財?shù)谋拘员┞叮笏了压五X財寶物,楊安玄得知后多次去信勸諫,反惹得楊思平不快。
在兩個兒子苦勸下楊思平才略有收斂,不再克扣糧餉。但是接受門閥賄賂,隨意征募、任命官吏,梁州境內的官吏早過萬人,將佐亦在三千以上。
九月,朝廷《六項事宜改制詔》頒至,明令置將不得過千人,官吏不得過五千之數(shù),別駕范元之請楊思平按照朝廷詔書裁撤冗官、派出循行查處不法官吏;司馬郭宣則提請裁撤冗將。
楊思平勃然大怒,這些官吏、將領可都是送過錢財給他的,若是裁撤了自己如何向門閥士族交待,豈不是要斷自己的財路。
范元之出身順陽范氏,很看不起楊思平粗鄙的武夫性子,對楊思平貪贓枉
法的行為更是鄙夷,兩人除了公堂議事外再無交集。
朝廷頒行《六項事宜改制詔》,明令裁撤冗官、清理吏治,楊思平置若罔聞若,范元之當然據(jù)理力爭,敦促楊刺史依詔而行,并表示要親巡郡縣,查處不法官吏。
楊思平被范元之當著眾官吏的面頂撞,怒不可遏,喝令將范元之關入大牢,一旁的郭司馬被殃及池魚,陪著范元之一同入獄。楊思平準備以煽動內亂的罪名奏報朝廷將兩人治罪。
孫彬化裝成游學的士子來到南鄭城,沿途到了廣漢郡和梓潼郡拜見謝絢和檀和之。從孫彬嘴中得知劉太尉要查處楊思平不法事,兩人將自己所知的情況告訴了孫彬。
來到南鄭城查得楊思平劣跡斑斑、多不勝數(shù),隨便拉到一名百姓都能說出一大堆來。楊思平構陷別駕范元之和司馬郭宣,足以定其死罪,孫彬看著厚厚的資料,心中暗喜,總算能出口怨氣。
孫彬帶著收集的資料乘船返回建康,一路上將楊思平的劣跡梳理出六條大罪,貪贓枉法、收受賄賂、買賣官位、構陷同僚、侵吞田產、克扣軍餉,至于小罪更是不勝枚舉。
將尺許厚的案牘交到劉穆之手中,劉穆之翻看了幾頁,笑道:“孫御史這次不辭辛勞,查探楊思平不法諸事,功勞不小,愚定會向太尉為你請功?!?br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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