宦者令趙忠會意,繼續(xù)讀道。
“事之四者,末將征討東胡之戰(zhàn),損兵累萬,卻得胡人之降兵十余萬也。
而胡人之降軍者,多為騎軍,其馬上功夫不弱于我軍,更兼飽食牛羊之肉,力氣更甚于吾。只因其兵戈不修,矛箭不利,戰(zhàn)法落后,方弱于吾。
若是放而任之,難免多生事端。
又因我軍雖有帶甲數十萬者,然面對秦、燕之敵也,亦或有不足之處也。
故,為解兵力不足之困,并
梳敗軍之事,末將擅自做主,以趙國民籍為誘,征兵于胡人之降卒。暫得騎卒兩萬,步卒一萬。
此事乃從權之議也,末將惶恐,不知當否!
請我王示下,若是不當,末將當立即解散之,若是王上首肯,于此降卒間,末將可再征兵累萬。伏請我王決斷降兵之去留。”
話音落,趙括也陷入沉思。留不留?怎么留?
要說趙國缺兵嗎,缺!盡管經過了五年的休養(yǎng)生息,在兵力上還未恢復到長平之戰(zhàn)前,若是把胡人留下來,自己能瞬間憑空多出數萬的精銳大兵。這對于與秦國搶時間的趙國來說,有著太多的誘惑力。
但問題在于,胡人的身份。要知道,長平三年,胡人在代地留下了太多的血債,貿然將胡人納入到趙軍的體系,代地的士兵們心中會不會有些過不去。
可是,那可是數萬精銳騎兵啊!
還是得留。只一個瞬間,趙括便已經下定了決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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