鄱陽王蕭范此時一臉平靜,但心中卻激動不已:謀逆元兇,被我揪出來了,如此大功,可不得了!
雖然這大功,其實是某人分的,不過蕭范依舊很激動。
看著臺階下的蕭賁,如同看著一個金光閃閃的金人。
主審繼續(xù)宣布蕭賁的罪行:四,湘東王妃被囚期間,故意讓手下泄露口風(fēng),誤導(dǎo)湘東王妃,讓其以為湘東王妃妾兄王珣為弒君主謀。
蕭賁聽到這里,有些懵:他可沒有這么安排,當(dāng)然,可能是手下自作主張。
但是,他心存僥幸:你們有證據(jù)么?想憑空污蔑我?
接下來,是罪行之五:意圖非禮廬陵王妃未遂。
五項罪行,有司在這兩日內(nèi)經(jīng)過搜查,已經(jīng)獲得大量人證物證,而“非禮廬陵王妃未遂”排在最末尾。
本就做賊心虛的蕭賁,聽得“兩日搜查”、“大量人證物證”,心跳得厲害,幾乎要從胸膛里跳出來。
他抬起頭,見堂內(nèi)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自己身上,心中驚恐萬分,汗出如漿。
不,不可能,才兩日,你們怎么可能做到“人證物證俱全”?
你們不是審問我“意圖非禮王妃未遂”么?怎么這個罪名排在最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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