姚明能夠得以成功脫身的另外兩個條件。
其一,姚明要向上海隊支付800萬美元的培養(yǎng)費。
就這,還是李源偉從中斡旋后談成的薪資。
其二,國家隊需要的時候,姚明必須無條件出戰(zhàn)。
條件還是三個,雖然好了一些,但依舊可以用“過分”兩字形容。
就拿培養(yǎng)費來說,也就是和買斷費一個性質(zhì)的東西,孫昊之前和加索爾電話里聊,后者預(yù)計也就100多萬美元,到姚明這差這么多。
要知道nba每年選秀的新秀合同都是固定的。
狀元秀薪資最高,但也只有4年1728萬,扣掉稅估計也就剩個八九百萬美元。
而且這是狀元的新秀,這要是姚明最后只是個樂透,他還得倒貼。
第三條就更不用說了,那也是歷史中導(dǎo)致姚明職業(yè)生涯過早結(jié)束的主要原因之一。
不過就是這樣的條件,姚明也始終沒給孫昊打過一個電話。
這就是男人眼中的個人魅力,能扛事。
“第一和第二條我沒辦法,第三條我可以和李源偉談?wù)劊瑔栴}應(yīng)該也不大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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